• 任丘梅园三期违规收取暖气接口费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2-12-27  /  浏览:1584 次  /  

      和谐社会下的强权,暴光内幕:任丘市梅园三期于2007年开发销售,所有购房合同上居然不具备交房日期,口头承诺是2010年11月交钥匙,一等就是6年。善良的业主们望眼欲穿的终于盼来了在2012年6月26开始陆续交房,但是开发商提出给钥匙必须交纳“燃气初装费”和“暖气初装费”等,其它合理费用不必在此提出,就这两项费用加起来每户一万多元,并且没有收费依据。

    暖气接口费计入开发成本
  省会王国绪律师解释称,暖气接口费即暖气供暖管路的并网费,或暖气管网建设费,如果开发的楼盘不是独立供暖,而是使用集中供暖,小区内的供热系统必须和全市的整体供热系统并网。“为此要向供热公司交纳一定的费用,它和暖气循环系统材料费共同组成了常说的‘暖气集资费’。”
  如果业主购买的是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暖气集资费已经明令取消,作为“暖气集资费”一部分的所谓“接口费”也就是并网费,自然也已经被取消。开发商应该在开发前期已经交纳了这部分费用,这属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并且已经包含在房价里面,购房者不应该在交纳房款之外再交纳这部分费用。
  如果所在小区是自己独立采暖(即有自己的锅炉),没有并入全市统一的供热系统,则这部分费用应该交纳。当然,交费数额可以双方协商。
  王国绪律师表示,供热公司向开发商收取此费无可厚非,但开发商自行收取暖气接口费的行为,是脱离了国家价格管理的行为,确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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