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需谨慎,别忘签合同
  • 资讯类型:家装资讯  /  发布时间:2013-04-10  /  浏览:560 次  /  

        四五月正适合家庭装修,近日,记者走访了沈阳市多家室内装修公司和劳务市场,发现大多数装修者在装修前不签订“书面协议”,而是以“口头协议”成交,很容易引起争端。
  记者走访了家住大东区的王小姐,她买了新房后,利用周末的空闲时间在北行零工市场找家装 “游击队”来装修,双方只有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快结束了,问题来了,“瞧这地板给我铺的,脚踏上去吱吱响,那墙上的大白刮得高低不平,而且颜色白一块、黄一块,根本不是我预想的那样! ”王小姐在检查新房时边看边生气。装修队不仅没有按要求装修好新房,反而偷工减料,敷衍了事。一怒之下,王小姐给装修队的负责人打了电话,可是对方却收了钱不认账,最后负责人竟然办理了停机,踪迹难寻。
  针对“口头协议”令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蒋丹。她坦言“口头协议”会使情况很难办,蒋律师说,家庭装饰一定要事先签订合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合同是分清是非曲直唯一的证明,也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律师建议消费者,装修房子除了要有签订合同的意识,还应该找一些有资质的公司,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关责任人。同时要保护好消费凭证,以作今后追索权利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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