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市招聘辅警,忘有意者报名,现任丘房产网对该招聘通知进行转发。
任丘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市委同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适岗选能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安辅警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任丘户籍;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的我市退伍士官中招聘,已安置的退伍士官,也可参加此次招聘;
3.全日制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3~5日(三天)9:0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任丘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3337536
3.应聘人员须本人进行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张。
报名者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政治理论及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40%、面试成绩按照30%、体能测试按照3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体检费按相关规定由本人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待遇标准
1、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任丘市公安局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为三年。
2.聘用期间,辅警月工资1650元,服装费每人2500元(每三年发放一次)并缴纳“三险(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