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季租房热,各种“欺骗”亮瞎双眼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5-07-22  /  浏览:653 次  /  

毕业季租房热,各种“欺骗”亮瞎双眼


   又到一年高校毕业季。但对于一些毕业生来说,最迫在眉睫的并非找工作,而是通过各种途径来解决住宿问题。据了解,今年北京的毕业租房市场需求高峰提前到来,众多还未走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已经开始发愁“租房难”问题。除了价格上涨,租房毕业生更为担心的则是被欺诈任丘雁翎西苑二期为您解答。
   结束了4年大学生涯的莘莘学子离开校园,踏入社会。面对接踵而来的找工作、找房子,有毕业生感叹:“提起找工作,很纠结。说到找房子,更迷茫。”来自江苏的周凯是某高校建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刚刚在北京某建筑集团找到工作的他,仍在试用期内,每月的工资不到3000元。他预期每月花2000元独租,然而在咨询了各大中介后,周凯只好转念与人合租。在北京,房租已经超过月供,史上最难租房季已然来临。
   除了房租价格因素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过半毕业生在租房过程中都曾有过被骗经历,其中,曾受到“二房东”欺骗的占到40%,因合同“模糊化”造成经济损失的占到33%,其它受骗方式的为27%。对于各类虚假租房手段和不法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识别和防范?任丘建材小区咨询有关专家,给您提供几个小方案供您参考
   案例一“二房东真可怕,郁闷”
   所谓“二房东”,指的是已经向原房主承租,又将房屋转租出去的人。很多“二房东”并没有获得原房主的许可,却暗地将房屋出租给毕业生。在这种情况下,“二房东”与毕业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一旦被原房主发现,“非法”合同将被终止,租房者也将被迫搬出房屋。对此,某中介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张旭建议,在选定房源、准备签约时第一件事就是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证明确是他本人)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以避免“二房东”情况的出现。如果确定对方是“二房东”,尤其要注意其与原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无可以转租的条款,在确定之后再决定是否要签订租赁合同。另外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要求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
   案例二“签了合同住不进去,上当”
   建议合同需完善责任要明晰,双方约定好责任和义务后,则需要签署一个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仅是口头协议。在约定内容上除写明租期、租金等简单的事项以外,还需将交房时间、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及赔付金额进行明确,避免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帮房东多交两个月水费,气愤”
   入住一个月之后,碰巧物业人员上门收取水费,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其水费三个月收一次虽然两个月的水费数额并不多,但是如果煤、水、电费、物业费等多项费用均无法明晰,也会造成一笔不小的负担。建议交验列清单,付费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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