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办法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6-07-20  /  浏览:1171 次  /  

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用地秩序全面好转,任丘怡景茗苑了解到经研究,决定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处置挂钩。一是对前5年平均供地率超过70%、当年供地率超过35%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0亩和50亩用地指标奖励;二是对前5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当年供地率低于10%的县(市、区),分别扣减100亩和50亩用地指标;三是对前5年供地率低于50%的县(市、区),暂停受理除民生类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转征报批;四是对闲置土地面积排名前3名的县(市、区),分别扣减100亩、80亩和50亩用地指标;五是对闲置土地面积超过前五年平均供地量的县(市、区),暂停受理民生类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转征报批。
   二、新增建设用地与违法占地处置挂钩。一是对控制违法用地成效突出、用地秩序良好的县(市、区),给予100亩用地指标奖励;二是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或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虽然不高,但违法占地总量大、查处整改不力或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县(市、区),暂停受理除民生类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转征报批,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
   三、扣减回收建设用地指标先报先用。对闲置土地、违法占地扣减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统筹调剂使用。各县(市、区)要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开工的要求,抓紧安排使用年度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完毕的,可优先申请使用闲置土地、违法占地扣减的用地指标。
   四、实行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预警机制。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的处置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增量。任丘御景嘉园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市、区)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情况,对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面积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进行“黄牌警告”。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上报市政府,启动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相挂钩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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