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车辆乱停乱放和禁止店外经营的通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6-09  /  浏览:1031 次  /  

    为禁止店外经营和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市区、油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以及我市106国道、381省道两侧的商户门店店外经营,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禁止流动摊点经营。
    二、自即日起,全市集中开展整治店外经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区范围内由城管、工商、食药监、安监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或取缔。国、省道路沿线乡镇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华北油田矿区同步开展整治工作。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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