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7-07  /  浏览:867 次  /  

    今天上午河北省粮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定于7月6日在除张家口、承德以外的区域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

    据记者了解,我省今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开始逐步下跌,到上周末企业平均收购价已经下跌到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农业、发改委、农发行、物价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我省启动《预案》的申请。经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定于7月6日在除张家口、承德以外的区域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政策主要内容

    1、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小麦集中上市期间(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经国家批准启动《预案》,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符合国家要求的委托收储企业在小麦主产区按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新产小麦。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或抵押、质押。

    2、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

    最低收购价是指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小麦收购共分5个等级,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需要注意的是,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3、收购工作要求。

    《预案》启动后,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

    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收购服务上,委托收储库点要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要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规模销售主体对接,实行绿色通道、预约收购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有可能出现排长队售粮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作用,在集中售粮时间实行分村排日交售等办法,尽可能节省售粮时间和成本,让农民卖“舒心粮”。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河北省粮食局反映。省粮食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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