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缴物业费?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8-01-08  /  浏览:3018 次  /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办公费用等;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最不明不白的交费:

    预交物业费

    预交物业费一般是在任丘楼盘新房交割时必须经历的一步,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之前的百科中也有提到过,其实这一点是并没有相关规定的,一般行业内的潜规则是预交半年的物业费,但由于楼盘不同,物业公司的不同,预交几个月的物业费也有所不同。尽管任丘人在购房时已经做好足够的预算,可到最后让提前交纳物业费或多或少也会是一笔经济上的开销,而普遍大家能接受的做法还好,交半年的物业费就可以拿到新房,可有些时候会让我们预交一年的物业费,这一点其实我们可以让对方出示相关的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如若没有,可以拒交。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任丘房产网 Copyright 2012-2022 任丘建叶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B2-20210387
任丘房产网运营中心: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悦城3-901室
网站客服QQ:839141762 任丘千人购房QQ群:284872727 开发商广告联系电话:13653371758
冀ICP备2021007092号-1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