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无证幼儿园的通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01-31  /  浏览:4186 次  /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无证幼儿园进行关停取缔,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所有无证幼儿园必须立即停止办学,不得再进行任何相关办学活动。

   二、凡不按要求关停的无证幼儿园,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乡镇、办事处牵头,会同辖区派出所、教体局学区、安监、食药监、消防、工商等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三、无证幼儿园属非法办园,在园舍建筑、消防设施、保教设施、从业人员资格、卫生保健、安全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均达不到办园要求,且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广大群众将孩子送到手续齐全、正规的幼儿园就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无证办园行为,举报电话☎:2230550。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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