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任丘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刘伟: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
一、制定完善保障政策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低保、分散供养人员、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7321户,12015人。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为我市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健全动态监测机制
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管理长效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农村住房定期体检制度,对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进行重点监测。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今年5月底发放2021年危房改造资金408260元,2022年底、2023年初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25处,7月底已经完成县级联合竣工验收。目前已进入危房改造资金评审阶段。
三、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结合,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开展农村房屋排查,摸清农村房屋基本情况,利用手机APP同步录入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截止目前,我市共计排查录入农村房屋180515处。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1662处,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65790 处,非自建房3063处。同时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产权人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提问:
问:你局何时承担起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任务的,主要都取得哪些成效?
答:我市自2011年启动危房改造试点以来,我局就承担起了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经历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1年—2015年)、脱贫攻坚(2016年—2020年)和巩固拓展(2021年—2025年)三个阶段。
截止目前,累计改造2625户,发放改造资金3530余万元,惠及人口8100余人。做到了应改尽改,实现了住房安全保障率100%。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让困难家庭真正享受到了政府的关心,实实在在的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
问:你局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外又开展了那些工作呢?
答:我局在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住房使用功能,制定了《任丘市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筑风貌引导工作的指导意见》《任丘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免费下发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60余人。提升了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推广《任丘市农村住房设计和施工图集》《河北省村庄建筑导则》。
目前,我市8个省级试点村已完成农村住房品质提升59处,34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住房质量提升688处,装配式农房建设完成158处,已经全部投入使用。适应了新的形势发展,做到了抗震、节能、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在上级的多次考核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问:你局在今年汛期期间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今年我市汛期比往年持续时间长,降雨量较大,给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带来一次大的考验,我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信息共享、协调联动。
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在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管理长效动态监测机制的基础上,以村庄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农村住房定期体检制度,每月两次上报动态监测及排查处置情况,区分不同人群、房屋、气候、区域等情况,对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进行重点监测。
2、精心准备、未雨绸缪。
汛期到来之前,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对强降雨后的重点房屋进行巡查,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2023年汛期受损房屋25处,经初步评定,已将符合改造条件的25户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目前已经全部动工。切实做到了动态清零,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达到100%。
来源:任丘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小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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