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新增并启用部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
1.金华路与发那路交叉口东向西
2.106国道大石路交叉口南向北
3.胜利路与雁翎路交叉口南向北
4.胜利道与雁翎路交叉口西向东1
5.陵七路口东向西
6.扁鹊大道与渤海路交叉口西向东
7.城东三医院路口东向西
8.北高速口南向北
9.北高速口东向西
10.泰山道与津城路北向南
二、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
1.泰山道与北环路交叉口北向南
2.胜利道与北站路交叉口北向南2
3.燕山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向南1
4.燕山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向南2
5.扁鹊大道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向东2
6.扁鹊大道与裕华路交叉口北向南2
7.胜利道与北站路交叉口北向南1
三、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106国道与大石路交叉口东向西
2.胜利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向东
四、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五、启用日期:2024年1月9日0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3日
来源:任丘交警
编辑:小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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