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自2024年3月28日),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专项整治
通过重点治理、摸排隐患、完善配套设备、加强宣传,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重点是对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连廊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场所
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彻底清理。
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发生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过程中业主拒不配合的
将及时上报辖区消防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小区物业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管理区域内现有充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维护检测
重点排查有无死角死面、有无短路风险或线路破损、老化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完善配套设施是关键。
各级住建部门将对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对缺失充电设施的小区及时加装。
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也要拓宽工作思路,通过与市场化第三方合作,利用小区内闲置未利用的场地,
建设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满足居民的停放充电需求。
整治期间,各级住建部门将联合属地宣传、消防等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标语横幅、海报宣传栏、户外视频、楼宇电视
电梯广告、社区广播等载体,高频次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危害性及处罚措施。
同时,积极发动网格员、片区民警、物业人员、消防志愿者等,进门入户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提醒,并在小区显著位置、
入户门厅、电梯、楼梯间等区域张贴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上楼充电的标识。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级住建部门将与当地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对整改不到位
日常管理严重不规范的物业企业及时约谈,必要时移交消防部门进行处罚。
此外,还要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日常宣传监管情况纳入物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美好家园”小区等行业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凡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沧州日报
编辑:小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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