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3-10-29  /  浏览:721 次  /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

          同时龚爱爱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使公众质疑不断。2013年9月24日,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审中,检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另外两个户籍,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9月29日,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对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认为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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