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已达1.06亿人,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近年来,已经受理并公开报道的公积金相关案件有数十起。如何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应成为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考量。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监督主要由财政、审计、社会监督构成。《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住建部和省(自治区)住建厅分别会同同级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也负有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
监督看似完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九龙治水”、“监而不管”。
一些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披着事业单位外衣的金融机构,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账户余额等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名义上归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实际上只是挂个名而已。相关部委、省一级对公积金也仅仅是政策方面的监督。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公积金管理中心几乎成了地方政府的一亩三分地,公积金渐渐成了政府性资金。最突出的表现是银行想拉存款,地方政府为了找银行贷款都会示意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特定的银行存款。这中间暗箱操作、寻租等行为时有发生。
数万亿的资金分散在全国几百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真正“管得着”,其资金安全问题不可小觑。。住房公积金领域大案频发,已经反映出现行监管模式和制度并不具备管理好这样一大笔钱的能力。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一直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以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但由于整个公积金领域的改革推进不畅,这项工作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确保资金安全必须从源头上治理,明确产权是要务。理论上,管理中心和缴纳人类似一种法定的公众财产信托关系,但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不仅在缴存行为上完全被强制,在管理和使用上也毫无话语权。
除了建立管用分离的制度,强化审计外,透明是确保资金安全、消解社会误解最好的办法。在财政监督外,公积金中心每个月应该把财务、资金运作状况向社会公布。赋予职工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才能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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