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仍按原程序办理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03-06  /  浏览:822 次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我网站咨询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处于整合阶段,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
    动产登记实施后,将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设立登记窗口,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老百姓少跑路。”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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