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商品索要发票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日前,有读者向本报投诉,称自己在福州市左海家具广场购买
家具向商场索要发票时,却得到了商场“这个是打折特价商品,开发票要另加8%的增值税点”的回应。日前,本报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左海家具广场,记者称要购买家具,并在导购人员的介绍下对一款沙发表示购买意愿。当记者询问购买该款
沙发能否开发票时,任丘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价格是活动价,不含发票的,如果你需要报销的话,加8个税
点我们可以帮你开。” “那平时不做特价活动是否就可以免费开具发票呢?”对此疑问,该工作人员做出了肯定的回
答,称平时不做活动时家具一般是打8.5折,这个价格是可以开发票的,“目前的活动价是6.5折左右,因为价格便
宜下来了,就没有把发票的价格(税点)加进去。”
“那为什么不直接在这个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再标价出售呢?”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工作人员的说法很值
得人深思。该工作人员表示,买自用家具的消费者基本不索要发票,“因为来这边买家具的一般都是家用,不用报
销的。”同时,她还告诉记者,买办公家具的一般都在楼上办公家具区域购买,这些基本都是需要开发票报销的,
所以楼上的家具没有以活动价进行出售。
通过采访几位市民,记者发现,大部分市民购买家具时均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华油信息网市民陈女士认为,
家具如果出现损坏,应该是凭借保修卡进行维修的,因此她对商家有无开具发票这个细节不会过分在意,商家如
果开出发票,她就收着;如果没开,也不会特意索要。市民方小姐则表示,提出要开发票的话,很多家具商场都
会把售价提高,“这好像是他们家具行业的潜规则吧!虽然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会帮助他们偷逃税,但是算一算,自
己还是省了钱,能接受。”
对此,12315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票是唯一法定认可的购销凭证,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
消费者不能拿出发票这样的有力凭证,而商家又拒绝承认消费、服务事实,那么在维权纠纷中,有关部门很难帮
助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
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