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减个名字要掏几万元?
前段时间闺蜜跟她未婚夫分手闹得沸沸扬扬,原因是什么呢,听小编给您细细道来。
闺蜜跟她前男友交往的时候一度准备结婚,就在任丘新区第一城花了几十万买了套楼房,如今房子装好了,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闹着要分手,当初买房的时候闺蜜支付了1/5左右的房款。在登记房产证姓名时,男方为表现自己的诚意,把闺蜜的名字加了上去。最后婚没结成,男方退还了闺蜜的购房款,但要把房产证上闺蜜的名字去掉,还为此签署“协议”,闺蜜同意房产证上,把自己的名字去掉,并愿意配合办理此事。本来苏先生以为有了这个东西,事情就解决了,不过,最近房产证快要办理下来了,男方去一咨询,高额的税吓了他一跳,得掏好几万元的税费,这是怎么回事呢?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登记簿》(房产证)是所有权唯一的合法凭证,如果登记的两人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就是双方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其中一方如果放弃所有权,只能通过交易或者赠予的方式给他人,这就会产生税费。还有一种方式是放弃所有权,税费是不产生了,但所有权就会归国家。
男方和闺蜜两个人跟工作人员解释过事情经过之后,工作人员说,房产证上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婚姻关系,而是自然人,并且女方曾出资购买了一部分房屋所有权,那么现阶段男方把这部分钱给了女方,实际上就是购买了女方拥有的那部分所有权,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就是交易,就要交税。工作人员还解释,如若房产证上男女双方是婚姻关系,不离婚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增减姓名,不收税费,只收取80元工本费。即便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放弃产权的,房产证增减姓名也不收费。
任丘瑞鑫花园温馨提示:当初的诚意划回来好大的麻烦,看来以后这个“诚意”还是考虑清楚再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