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赠予儿子,“老赖”却摊上大事情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6-02-24  /  浏览:802 次  /  

屋赠予儿子,“老赖”却摊上大事情
   将房子送给儿子作婚房,看上去合情合理。但是,冯某却因此被他人起诉,而在庭审结束后,他还被法院工作人员抓获,拘留15天后还要被判刑。任丘建材小区了解到原来,所谓赠儿子婚房,是“老赖”为逃避10多年前欠下的债务而做出的伎俩。


   冯某于2011年办理公证,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予其儿子作婚房之用,并在2014年转移房屋所有权登记。一年之后,冯某却因此事被别人告上了法庭。2015年6月,市民江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冯某将其房产赠给其儿子的行为,原来,早在十几年前,冯某因其名下的制衣厂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债,与其合作的印染厂、织布厂和塑料厂纷纷对其提起诉讼。2003年底,冯某的工厂被依法拍卖用以抵债,然仍资不抵债。冯某欠江先生的工厂近12万元货款,因冯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时隔十年,2013年底,江先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冯某于2009年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线索。而禅城法院执行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该房屋已经过户到冯某儿子名下。为了防止该房产再次转移,禅城法院迅速将案件情况告知江先生,并随即对该房产进行保全。江先生于2015年6月提出起诉后,冯某在庭审中辩称,这笔债务发生在十几年前,但2014年江先生才告知其还欠钱,现在他儿子要结婚成家,才借钱办手续将房子转到儿子名下,并非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因冯某不能与江先生达成还款协议,且拒不提供财产担保,所以被司法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在尚欠巨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无偿转让涉案房产,经原告江先生催讨后又急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行为,应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判决撤销冯某无偿赠予房产并转让给其儿子的行为。房子保不住,又被法院判刑,冯某的“如意算盘”最后全部落空。任丘雁翎西苑二期不得不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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