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丘市12月22日起单双号限行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12-23  /  浏览:3151 次  /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任政告〔2020〕25号


       经沧州市会商预测,12月下旬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为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沧政告〔2020〕10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城区将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20年12月22日-31日,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禁限行区域:106国道以东、津保南绕城线以北、工业东道和京九铁路以西、北海路(106国道—工业东道,原106国道收费站南100米东西道路)以南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106国道、津保南绕城线、工业东道、北海路。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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