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运输、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辛中驿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禁止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劣质散煤。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燃煤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范围内一律禁止运输、销售、储存各类劣质散煤,全面取缔所有劣质散煤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购、销售各类劣质散煤。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直销到户、游击兜售、网上销售、走村串户销售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全部依法查扣没收,并从严从重处罚。辖区范围内除按相关规定外,任何车辆一律不得运输劣质散煤,对进入我镇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二、严厉打击销售或使用散煤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桥分局、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对违法销售或使用散煤的行为以“零容忍”“快查、快处、从严从重”的方式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责任人或相关经营者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对于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镇将进一步加大对散煤复烧的监督检查力度,辖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储存、囤积劣质散煤,对各村逐家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理处置农户存煤,对发现非法储存、囤积的劣质散煤予以没收并从严处理,同时利用“无人机”等监控设备,对劣质散煤复烧的问题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四、鼓励全民参与。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抵制使用散煤和露天焚烧行为,积极参与配合打击销售或使用散煤和露天焚烧行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于提供销售散煤或露天焚烧视频、照片等线索并进行有效处置的,将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同时,将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0317–2926501。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任丘房产网注:本站发布的内容如有侵权您的利益,还望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
- 热门楼盘展示》》
-
- 【城西区域】任丘君园澜湾
- 推荐出售房源》》
- · 创业F1区洋
- 143.00㎡
- 136 万
- · 油建一区2楼
- 47.00㎡
- 30 万
- · 创业A区6楼
- 102.00㎡
- 89 万
- · 创业家园7楼
- 108.00㎡
- 108 万
- · 冷冻厂3楼7
- 74.00㎡
- 59 万
- · 供应西区3楼
- 58.00㎡
- 43 万
- · 创业D区31楼
- 105.00㎡
- 74 万
- · 创业A区14楼
- 102.00㎡
- 100 万
- · 供应中区3楼
- 64.00㎡
- 108 万
- · 供应中区5楼
- 81.00㎡
- 46 万
- · 创业F区房源
- 122.00㎡
- 118 万
- · 创业D区27楼
- 108.00㎡
- 80 万
- · 创业A区11楼
- 88.00㎡
- 69 万
- · 急售创业E区
- 139.00㎡
- 148 万
- · 石化新村5楼
- 132.00㎡
- 168 万
-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