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丘发布重要通告!!事关大学生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8-09  /  浏览:251 次  /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丘市教育体育局积极推进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先期宣传

教体局已通过班级群、宣传册、高考文具袋等途径在学生高考前后进行相关政策宣传。


二、申报时间

申请日期:从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至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资助条件和对象

对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任丘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资助。申请大学生应具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等条件。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资助:

(一)原建档立卡户(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三)孤儿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四)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五)烈士子女;

(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上学困难的学生;

(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四、 资助标准

按照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一次性资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主要解决大学生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五、资助程序

(一)凡申请资助的学生申请时需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河北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证件)复印件或村、乡两级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任丘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自行下载或毕业学校领取;

(二)申请资助者的申报材料按照顺序组卷提交到高中(含职中)毕业学校进行初审,高中(含职中)毕业学校初审完成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市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并提出初步资助意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向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新生入学资助;

(三)对批准享受资助的对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对象所在社区、村选择醒目的位置张榜公示,张榜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纳入资助范围,并根据每个学生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资助资金数额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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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照片需白底免冠照片,清晰无遮挡;

(二)请申报人员填写目前居住地址;

(三)申请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填写后保持手机在日间随时有人接听,方便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如因手机号填写错误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申报人员,则视为申报不通过。

教体局资助中心电话:22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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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南校区(德育处)电话:2239050

一中北校区(行政楼二楼德育处)电话:3386986

二中(政教处资助中心)电话:2223432

职教中心(办公楼309资助中心)电话:2221825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日



来源:任丘市教体局

编辑:小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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